
根據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統計,2023年共有147家國內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較2022年的169家減少了22家;全年累計發生業務共415筆,合同數量同比增長25%;合同總金額為117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5%。雖然使用融資租賃的上市公司數量有所減少,但融資租賃企業服務上市公司的業務規模和合同數量均創歷史新高。
另有數據顯示2023年融資租賃登記數量穩健增長,新增登記約568.84萬筆,同比增長10.58%。
2024年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修訂后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在設立門檻、出資人資質、業務模式、專業子公司和監管指標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將進一步規范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防范金融風險,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法律風險是融資租賃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非常重要的一類風險,近些年,隨著《民法典》、《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新公司法》等出臺和修訂,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法律環境日益復雜。在此背景下,我們特組織本次專題研修班,在本次研修班中,主講老師將結合最新的法律規定及最新融資租賃糾紛案件,從法律和司法裁判視角檢視融資租賃業務的常見法律問題,結合實務中的司法觀點,并給出法律風險防范建議。
報 到:11月27日 地 點:重慶
專題一:融資租賃法律關系分析
一、什么是融資租賃?——《民法典》735條解讀;
二、融資租賃法律關系分析——融資租賃的本質;
三、融資租賃的交易模式;
1、直租模式;
2、售后回租模式;
3、直租 OR回租?
4、其他交易模式。
四、融資租賃相關法律法規匯總;
五、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現狀及未來趨勢分析;
六、融租租賃涉訴案件概況——司法視角下的融資租賃;
1、法律關系復雜,售后回租模式占主導;
2、訴訟主體眾多;
3、擔保方式多樣;
4、隱性融資成本高;
5、訴訟請求集中在支付租金;
6、其他方面。
七、融資租賃公司能否兼營商業保理業務?
八、實務問題:未取得融資租賃公司牌照的企業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效力?
九、實務問題:融資租賃公司能否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非融資租賃公司?
專題二:如何理解融資租賃的擔保功能?
一、典型擔保與非典型擔保;
二、《民法典》388條里的“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是否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三、對融資租賃擔保功能的理解;
四、如何理解《有關擔保制度解釋》第1條;
實務問題:法院能否在判定出租人取回租賃物的同時,判決出租人有權通過折價、拍賣、變賣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實務問題:融資租賃合同是否有主從之分?
專題三:租賃物相關法律問題
一、物的分類;
二、什么樣的租賃物才是適格的租賃物?——適格租賃物的一般特征;
三、典型案例:回租式融資租賃合同租賃物無法特定化時,合同性質如何認定?
四、構筑物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物?
五、在建工程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物?
六、建筑物的附屬設施設備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物?
七、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的學校、醫院的公益設施能否辦理融資租賃?——有關擔保制度解釋第6條解讀;
八、生物資產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物?
九、虛構租賃物的法律風險;
1、當事人以虛構的租賃物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民法典》737條解讀。
2、“虛構租賃物”的認定標準;
3、名實不符合同的效力?——《合同編通則解釋》第15條解讀;
4、名實不符合同的兩種情況;
5、如何理解穿透式審判思維?
6、最高院典型案例:只有融資沒有融物的融資租賃,名為租賃,實為借貸!
7、名為租賃實為借貸是否因違法監管的規定而導致借款合同無效;——合同編通則解釋關于合同效力最新規定解讀。
8、融資租賃公司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的法律風險分析。
9、虛構租賃物導致融資租賃合同無效對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影響分析。
十、實務問題:在售后回租中,承租人對租賃物沒有處分權而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效力如何?
1、無權處分的情況下,以轉讓或者設定財產權利為目的訂立的合同的效力?——《合同編通則解釋》第19條第1款解讀;
2、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及認定——《合同編通則解釋》第19條第2款、《民法典》第311條解讀。
十一、租賃物價值對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影響;
1、我國關于租賃物價值的相關規定及監管要求;
2、低值高買對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影響;
3、高值低買對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影響。
十二、承租人能否以租賃物有質量問題,拒付租金。
十三、租賃物所有權被侵犯的救濟途徑;
十四、租賃物的風險分擔。
專題四:融資租賃合同及常見法律問題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
二、融租租賃合同的成立——《合同編通則解釋》第3條解讀;
三、如何在合同中對租賃物進行描述;
四、租賃物有無、租賃物價值、租金、租期、承租人類型等對融資租賃合同性質的影響;
五、法院是否應當對合同性質主動進行審查?邊界在哪里?
六、民法典關于留購價條款的相關規定;
七、如何理解留購價條款的法律性質?
八、如何在合同中約定留購價條款,
九、如果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如何救濟?
十、如何約定違約救濟條款?
十一、視頻簽約需要注意的印章與合同效力
1、合同編通則解釋第22條解讀;
2、蓋章行為的法律效力?——《九民紀要》第41條解讀;
3、如何理解看人不看章?——《合同編通則解釋》第22條解讀;
(1)假章或與備案公章不一致;(2)有人無章;(3)有章無人法律問題。
十二、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十三、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十四、融資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十五、融資租賃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
十六、融資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專題五:融資租賃相關費用支付標準與司法裁判觀點
一、除租金外,融資租賃公司能否向承租人收取手續費、財務顧問費?
二、租金收取標準及常見法律問題;
1、融資租賃業務中租金常見約定方式及利弊分析;
2、融資租賃公司是否屬于金融機構?
3、融資租賃租金支付標準是否受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限制;
4、司法裁判規則解析及主流裁判觀點。
三、融資租賃公司能否向承租人收取保證金?是否有優先權?
專題六:格式條款相關法律問題
一、民法典格式條款規則解讀——《民法典》496條、《合同編通則解釋》第9條解讀;
1、能否以使用的為示范文本抗辯不屬于格式條款?
2、能否以未實際使用抗辯不屬于格式條款?
二、哪些條款屬于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如何理解“異常條款”?
三、融資租賃公司未按照公平原則制定格式合同及未盡合理提示義務的法律風險—
—《民法典》496條規定、《合同編通則解釋》第10條解讀;
四、如何理解“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五、格式條款無效的常見情形——《民法典》第497條規定解讀。
六、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時如何處理?——《民法典》第498條規定解讀;
七、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何處理?——《民法典》第498條規定解讀;
八、格式合同的其他風險;
九、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如何操作才能被認定為盡到提示和說明義務?
十、融資租賃公司應對“格式條款”風險的建議;
非典型案例:2019年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審判十大案例之一。
專題七:融資租賃登記
一、出租人的所有權必須登記嗎?——《民法典》745條解讀;
二、《國務院關于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的決定》解讀;
三、《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解讀;
四、中登網介紹;
五、辦理融資租賃登記時如何描述租賃物?
六、實務問題:出租人享有的所有權能否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的買受人?——《民法典》404條、《有關擔保制度解釋》第56條解讀;
七、實務問題:融資租賃業務中,出租人的所有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競合問題。
八、關于超級優先權——《民法典》416條、《有關擔保制度解釋》57條規定解讀。
九、第三人代承租人承擔責任后,能否代位取得出租人對承租人的權利?
十、承租人違約,出租人能否主張加速到期并拍賣、變賣租賃物?
專題八:租金加速到期法律問題
一、如何理解租金加速到期?
二、加速到期的條件、行使方式和期限;
三、加速到期日的確定及其法律意義;
四、加速租金到期和解除合同是否只能二選一?
五、加速到期的租金能否收取違約金?
六、出資人主張租金債權,能否同時主張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七、出資人主張租金債權,能否同時主張對租賃物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八、留購價款能否宣布提前到期?
九、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專題九: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相關法律問題。
一、如何理解合同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原因、時點;
三、違約方是否有合同解除權;
四、融資租賃合同解除的常見情形;
五、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條件,是否以催告為前置程序?
六、承租人違約,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
七、合同解除的日期如何確定?
八、能否直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合同?訴訟請求怎么寫?
九、不同情形下解除合同,承租人的責任承擔;
十、能否主張合同解除后租賃物的使用費?
十一、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十二、租賃物被法院查封,是否影響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權?
十三、出租人能夠申請法院對租賃物采取保全措施?
十四、出租人主張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訴訟中,租賃物的價值如何確定?
十五、出租人先主張租金加速到期,能否另行起訴主張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十六、融租租賃合同解除后租賃物如何處理?
十七、融資租賃合同解除后,保證人是否還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專題十: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
一、如何理解擔保?
二、人保與物保;
三、共同擔保人之間的相互追償權?四、保證擔保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五、抵押擔保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六、質押擔保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專題十一:其他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一、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的歸屬?
二、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如何申報債權?
三、承租人破產時,融資租賃合同是否屬于雙方均為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是否有合同履行選擇權?
四、承租人違約,出租人能否自行收回租賃物?
五、承租人作為被執行人被其他債權人執行時,出租人能否以所有權人排除其他債權人的執行?
六、租賃物為機動車登記在承租人名下,出租人的所有權能否排除執行?
總結:對出租人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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